禮金券換來的“暴利”
編輯: 聽了你上面所講述的“門店潛規則”,真的很讓人驚訝,沒想到一個促銷活動還有這么多門道。
王先生: 很正常,其實倒賣贈品不算什么,最為暴力的是用禮金券批發手機。
編輯: 這是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 好的,其實在上面我已經提到了,在活動期間也是手機販子最為興奮的時刻。他們會在活動前期與門店手機部經理聯系,確定所批發的機型。然后門店手機部經理將這些機型記錄下來,分別查詢它們的價格,然后把價格做到最低。
例如:摩托羅拉XT702標簽售價3000元,系統最低成交價為2800元,這時它們就會承諾以2800元的售價批給手機販子,不過這個價錢手機經理是得不到利潤的,從而衍生出下一個流程。門店手機經理會跟管理層(例如:大中電器手機事業部)聯系,說他要批發一些機器,看能不能把價格做到更低。這是一件“互相牟利”事情,管理層沒有理由不答應,于是就能把價格做的更低(例如:2600元),這時門店手機經理就能得到200元/臺的利潤。
2600元的售價并不是最低,接下來禮金券就派上用場了,比如禮金券的面值為200元,那就相當于可以充當200元的現金使用。這時一部摩托羅拉XT702的售價就變為2400元一臺,因為他們用面值為200元的禮金券抵消了200元的現金,從而得到了400元/臺的利潤。一般手機販子一個機型最少批發10臺左右,可想而知他們從中得到了多少利潤。但要說的是,不是每款機型都能貼券的,有的機型就不能使用禮金券,所以那些機型就是走銷量沖任務的(同時也能套出更多的禮金券用在其他機型上)。如果一個活動“玩”好的話,一個門店的手機部經理能拿到10萬元左右的利潤,然后在“上下”打點一番,自己怎么也能拿到5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