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搶紅包也犯法?”近日,浙江臺州、溫州、麗水等地警方連續破獲幾起“微信搶發紅包”特大賭博案,微信搶紅包繼春節之后再度成為熱門話題。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不少參與搶紅包的群成員并沒有意識到自己面臨著違法參賭的危險,對于娛樂和賭博傻傻分不清楚。
那么,如今“微信搶紅包”究竟有哪些玩法?哪些涉嫌賭博?娛樂和賭博二者的法律界限又在哪里?
微信搶紅包玩家花樣多
微信搶紅包很流行,本來是用來社交和娛樂,但經玩家們不斷“創新”玩法,慢慢滑向一種新型網絡犯罪。
“每個群的玩法都不一樣。我們是猜紅包大小,提前下注。”老蔣是一個職業玩家,他告訴記者,“管理員規定以第二個搶到紅包的尾數作為隨機開獎號碼,我們在開獎前私信找管理員押注,買中大小和單雙,均為兩倍,買中數字為6倍。每注可押20元到500元。只要猜中大小、單雙或者數字,就可以獲得倍數不等的收益。反之,押注統統不退還。”
小陳在家待業,他習慣于用3臺設備3個賬號同時開搶,他傳授經驗說,“賬號多,搶到的紅包就越多,贏錢的幾率也更大。像有個群里,我們玩的是彩金,每包25元,10元是獎金,5元是代包費,剩下10元分4個包。抽取到1.11等三個重數的就能得到相應的獎金,最高能拿到2500元獎金。這樣的玩法顯然是賬號越多越有益。”
記者獲悉,還有一種玩法是“紅包接龍”。
臺州警方近日破獲的首例“微信搶紅包”賭博案采取的就是搶到紅包最小的人繼續發以此接龍的方式。
據臺州市民警介紹,首先把錢給群里指定的一個人即“代包手”,統一由這個人發紅包,他要收取紅包總金額5%到10%的傭金,剩下的錢發到群里。如果誰搶到紅包,由搶到金額最少的人發下一個紅包進入下一輪“游戲”。一個紅包一般分4個包發,有的群有上百人,多的有二三百人,往往還沒有開始點,紅包就被搶光了。
溫州鹿城警方在辦案中發現還有一種“牛牛”玩法,搶到的人憑紅包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按照“牛牛”的規則比大小,比如一人搶到100.31元紅包,小數點后兩個數字相加就是“4”;另一人搶到100.62元,最后兩位數字相加是“8”,前一位的點數最小就輸了,要出500元紅包,依次循環。同樣,微信群主和“代包手”抽取一定比例的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