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安全中心提醒:此 類“薦股類”欺詐,通過偽造所謂內幕消息和行情分析,聲稱能準確預測股票等“非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的漲跌來穩定獲利,從而誘騙用戶參與投資;
實際上,他們往往利用用戶的想盈利心理“空手套白狼”,推薦完全憑運氣,股票漲了就跟著分紅(或收費),股票跌了,也不負任何責任。這種欺詐牟利模式,嚴重損害用戶 利益,國家對此類行為已明令禁止。
我們結合證監會等有關機構的指導意見和相關公開報道,在此也向大家指出一些薦股類欺詐常見手段:
-推銷各類“薦股軟件” “薦股平臺”,以免費使用的方式拉客戶,隨后以升級等各種名義,誘騙投資人購買軟件或充值,以便享受“薦股服務”。
-設立所謂“牛股” “黑馬行情”等預測類公共帳號吸引關注,或在各種社交群組,利用這種噱頭,通過所謂的“專家”“老師”指導,賺取高額“服務費”。如分紅或月費年費等。
-性質惡劣的“薦股割韭菜”。逢低建倉,提前在低價位大量購入某個“非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后,再以發布推薦等名義,誘騙大量個人用戶資金入場,等價格拉升后迅速賣出,獲利逃離出場。
-冒充正規金融證券交易公司欺詐。偽造交易系統,利用薦股類話術,以高盈利為誘餌,誘騙用戶注資到假冒的交易系統,并在后臺實時操縱行情,偽造交易記錄,欺詐用戶大量資金。
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十二條 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人員,必須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并加入一家有從業資格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后,方可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任何人未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或者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但是未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工作的,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此外,《刑法》、《證券法》及配套法律法規中也有相關規定。
我們再次強調:
股票、期貨等投資具有風險性,希望大家謹慎選擇,不要讓欺詐者有可乘之機。
請廣大微信用戶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注意甄別信息真偽。同時也歡迎用戶對此類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和反饋,共同營造良好的平臺生態環境。
PS:如果大家喜歡該款軟件,可以使用【安卓應用下載】進行下載。(安卓應用下載操作簡單便捷;擁有最具公信力的應用下載排行榜,貼心的裝機必備,讓你的安卓手機更豐富更好用!)
|
二維碼掃描下載 |
|||
分類:通訊管理
評分:![]() |
||||
支持平臺:Android、Apple、Symbian、Windows Ph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