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項規定,消費者看起來“很美”,做起來“很悲”;說好可以“分手”,遭遇的卻是“強留”……那么,應該指的就是“攜號轉網”業務了。
我國開展號碼攜帶試驗已有四年多時間。雖然攜號轉網成功率較最初有所提升,電信運營企業服務水平有所改善,但在不少地方,仍有運營商打著“挽留”旗號干著“強留”消費者的事。專家指出,運營商利益之爭已成消費者攜號轉網的重大阻礙,行業監管依然任重而道遠。
“挽留”:五花八門的“鐐銬”
據工信部規定,申請攜帶的號碼除了必須符合的七大條件之外,攜出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絕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號碼攜帶。然而記者調查發現,一些運營商在七大條件上仍設置了不少“附加條件”,為消費者自由轉網戴上了“鐐銬”。
江西南昌的楊先生對手機上網的“龜速”忍耐已久,辦理攜號轉網的過程讓他苦不堪言。在攜出方營業廳繳清欠費、取消親情號碼后,他依然被攜入方告知“轉不了”,原因是“使用了關聯其他號碼付費或資費使用的業務且未取消”。但蹊蹺的是,攜出方的營業廳卻查詢不出是什么業務影響了轉網。
“一個多月的時間里,奔波于兩家運營商的營業廳十余次。每次咨詢都要耗費一下午,等待后臺處理又需要48小時,但攜出方一直沒有解決不能轉網的問題。”舍不得用了14年的號碼,耐心耗盡的楊先生被“挽留”成功。
記者也進行了轉網體驗。在取消所有綁定業務后,記者被告知“VIP會員不能轉網”。營業廳和人工客服表示無法解決這個問題,讓記者找客戶經理去協調。而客戶經理的“拖延”理由五花八門——“我沒有取消VIP會員的權限”“要打報告向上級申請,但領導今天很忙”“你換客戶經理了,請找新客戶經理”等等,記者前后折騰了近20天。
事實上,消費者為轉網輾轉奔波并非個案。據媒體報道,湖北十堰的朱女士因為號碼是靚號被運營商拖延轉網近兩個月;武漢有記者在提出轉網申請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攜出方贈送了400元“承諾在網話費”。如果上網搜索“攜號轉網”關鍵詞也可發現,海南、天津、云南都存在著運營商如此“挽留”消費者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