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唯冠科技的iPad商標之爭終于有了結果,一審最終以蘋果敗訴暫告一段落。各地蘋果門店及代理商面臨下架iPad的局面,同時數還將面臨數額不菲的罰單。
iPad商標之爭始末:
從2000年開始,唯冠國際控股公司旗下的唯冠臺北公司在多個國家和地區注冊了iPad商標,當時蘋果尚未推出iPad產品。
2001年,唯冠國際控股公司旗下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國內地注冊了iPad商標。
2006年,蘋果計劃推出iPad,在進入歐洲市場時發現早已有公司注冊了此商標。iPad商標歸唯冠公司所有,從這里就開始了兩家公司之間的商標之爭。之后蘋果以撤銷限制商標為由起訴唯冠。
2009年,蘋果與唯冠達成協議,唯冠臺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英鎊的價格轉讓給蘋果,但唯冠深圳公司表示,iPad在中國內地的商標權沒有包含在其中,唯冠臺北公司也沒有出售內地商標的權利,因此內地商標權不屬于蘋果。這才是真正的導火索。
由于蘋果在一審中的敗訴,中國內地的iPad面臨全部下架的局面。首當其沖的便是石家莊,據報道,石家莊目前已經查獲了45臺iPad 2,電子城及門店中基本已經看不到蘋果iPad產品的蹤影,據悉,上海、深圳、徐州等多地工商部門也已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