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用軟件
說S60 v5手機適用的軟件少吧,其實也都差不多了,但比較湊合。到塞班網一看,高手們把常用的軟件都搜羅齊了,統計我裝上的軟件,共計25個,常用的都有,在軟件官網上下不到的,也有或測試版或代用版。裝上以后,一個個測試下來,常用的很好,比如UC瀏覽器,它設置一個虛擬鍵,把全鍵盤上用得到的快捷都包在里邊了,很完美。有的真是不兼容,比如screenshop,它截屏時要用到↑鍵 OK鍵,沒辦法用。另外一種叫“快捷截圖”,截圖時要按“相機鍵”,這明顯會影響到真正的拍照,只能平時不設置,用的時候再專門設置一下。飛信也不太理想,裝了三個版本都不靈,最后弄了一個尚可的,把我的飛信小組給弄沒了,還看不出名單里飛信好友的狀態。

2. 觸屏與全鍵盤
從打字角度,全鍵盤完勝,無論是打字的手感,操作的方便程度,還是速度,觸屏都不能和全鍵盤比。退一步說,或許是我還沒那么習慣觸屏,或許是我沒享受過WM系統的觸屏是多么的人機合一,反正我非常不適應觸屏打字。用小棍太麻煩,還慢。用指頭靈敏度不夠,還會誤操作。模擬鍵盤,半屏的九格鍵太小,和輸入法結合得也不好,全屏的太大,拇指活動著很別扭,另外的手指還得幫著托手機,非得倆手不可。咋都不滿意,呵呵。論壇里經常有人擔心71全鍵盤太小好不好用,我現在負責任地說,它的大小設計得非常合適拇指的活動范圍,大一點遠了夠不著,小一點擠了展不開,71的全鍵盤正合適,操作上只需適應三天就可以飛快了,而且單手雙手均可,設計得咋這么巧咧。
從視覺角度,沒有鍵盤的大屏幕占絕對優勢,“看什么什么片爽啊~”(引用少爺語錄)。雖然沒有鍵盤上N多快捷鍵的方便,但瀏覽頁面時觸屏也有它獨特的操作方式,手揩一比劃,上上下下唰唰唰的。好比我們在電腦鍵盤上用F鍵和其它功能鍵組合使用的快捷方式,就算已經用得很麻利,最終還是被鼠標代替了。觸摸屏有觸摸屏的好玩之處,上網看頁面真是很漂亮,看圖看視頻就不用說了,用畫圖軟件上手玩一玩小創作,也非常有趣,再裝個酷酷的主題,那模樣就是iPhone它好看的鄉下表妹。一天用下來,已經小有體會,甚至動了買一個的心思,呃。難怪那么多年輕人迷死了iPhone!

3. 拍照
相素,52的200萬,71的320萬,感覺差別也不是太大,擱手機上看差不多,擱電腦上看都很粗糙,吼吼。
52的相機挺特別,沒有閃光燈,哈哈,偷拍方便了許多。其實在我看來,手機拍照的閃光燈一點用處沒有,強光下出來的畫面簡直是對攝影的褻瀆,去掉了很好,省得每次費力專門設置了。
52有一鍵開啟相機鈕,豎屏時在右外邊下側,一按就啟動相機,橫屏時這個鈕正好在右上端邊上,雙手端起來很有卡片機的感覺,右手食指放上去跟卡片機快門一樣,而且屏幕上也另有一個觸摸快門,習慣哪個用哪個。
拍照模式上,52沒有“微距”,很費解。設置上除了曝光補償,52的拍照多了幾個自定義的地方,比如對爆光,比度,銳度,把簡易PS的后期功能擱前邊了。還把“ISO”這個晦澀的字眼恢復成傳統相機膠卷的“感光度”,概念上明朗了許多。52沒有對焦功能,但在自定義的設置里,那幾個功能算是一個補充了。
4. 外型
52當然沒有71漂亮,但52也沒有那么太塑料,一眼看上去,灰色邊殼還真有點金屬質感呢。估計冬天也不會太冰手。
5. 性價比
71和52不是一類機器,非要說性價比,如果想少花錢多辦事,71能辦的事52也差不多都辦了,還能3G,確實挺值,關鍵是便宜了那么多。
前天我申請好證書下載好工具,昨天我在手機上把不用簽字的程序順手一個個都下載安裝了,還用手機斥資7M多給在線升級了Ovi地圖,永久免費使用哦,替71嫉妒一下。不過,我們裝了R66,更好使。今天再去塞班把需要簽字的來了個全方位下載,電腦上批量簽字安裝,基本搞定。我自己有的全給裝上了,自己沒有的也裝了不少,搞得自己特象個IT小男生。以后我也不怕格機了,重來一遍也很方便嘛。
只試用了兩三天52,肯定感覺沒有71好,現在我就想念我的71了,本來是準備換用一周的,此刻我改主意了,準備明天就換回來,呃呃。
PS. 用著我71手機的美女說:“你的71在我這很好,我已經開始喜歡上它了”。我得意地笑~得意地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