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得知, 1 吋等于 2.54 厘米,即 1 吋 =2.54cm ,則 1.8 吋 =1.8*2.54=4.572cm ;同時,吋的含義么,是指對角線的長度,所以,測試是以對角線為標準。
先測試有效顯示屏幕的大小,如圖 1 ,測試的是完全的顯示,該屏幕的大小,測試結果如圖 2 ,在對比情況下,看顯示屏幕的大小,結果如圖,唉!對角線之長度約為 4.6cm ,基本為 1.8 吋;
然后測試手機顯示屏鏡面在內的總體大小,如圖三,測試結果,對角線長度約為 5.2cm ,呵呵,也就說說比 2.0 吋略為大一點點。
實際更為精確的數字可能還是略有出入,但,唉,事實證明了自己的錯誤:不該人云亦云,沒有忠實的執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真理。唉!啥都不說了,眼淚嘩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