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在問,頭3~5次的充電是不是非要充滿16個小時?!
我自己是在銷售電池的,包括充電電池。對這個問題,我看了一些資料,然后加上自己的實際經驗總結,現在講一下自己的體會:現在的鋰電池完全沒有必要像以前的電池那樣必須頭三次充16個小時。原因:1。科技的進步,現在的手機說明書上沒有再像以前那樣標明,頭三次充電需要16個小時(這是兩個方面的:1.充電電池的科技提升,2.智能充電器的出現,現在的手機和充電電池都滿足以上條件) 2.如果你自己用手機原配的充電器充電,當你的手機顯示電池已經充滿了的時候,充電器就已經停止工作了,這個是因為,手機和充電器配合完成了電流的截止。這個時候你去摸充電器,已經沒有發熱的現象了,表明充電器已經停止了工作。 除非電池指示條還在不停的閃爍,說明充電仍在繼續。(這個根據充電器的不同,充電時間也有不同)。如果電池已經沖滿,而你仍把充電器插在手機上,那樣一樣是不起任何作用的。除非你把充電器拔掉,重新插上,有可能還會顯示又開始充電了,不過,只要你充滿后沒有使用電池,基本上也就是幾分鐘就可以完成浮充,然后電壓達到4.2V后,馬上就又截至了。 任何充電池在你不用的時候,即便你把他放在一邊,每天也會有近1%的電量自然流失的。
所以,希望很多朋友買了手機以后,先用直充充三次,充到電池顯示滿格就OK,你要是覺得不保險,可以用手摸充電器,如果沒有發熱了再取下來,這樣你就可以完全放心了。因為,充電器都沒有工作了,如何讓之后的10多個小時能繼續充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