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7260和6170之間徘徊來著,前一陣子去上海,在新天地星巴克看到坐在一起的一個女孩子手里拿著7260在發消息,放在一個皮夾里,很是趣致。心里想原來也不是那么難看,回去換一個好了。
回到家里,去手機專賣店,小姐拿出她自己用的7260真機給我看,拿到自己的手里還是原來的感覺,怎么也喜歡不起來,售貨小姐自己卻喜歡的不得了。雖然很中意收音機功能,但我還是放棄了,已經看了這么久,還是喜歡不起來的話,那還是算了。
一轉眼看到旁邊的6170,方方正正簡簡單單的樣子還真是很得我心,價錢也很公道。稍微對中間的導航那部分有點不喜歡,可不影響大局。售貨小姐把7270一起拿出來放在一起給我比較,一個有收音機,一個沒有;一個內存大一點,一個小一點;外型比較起來還是7270更得我心,可是就一個貴字啊。想起寶典里對6170最大的微詞白屏,心里很是猶豫。最終一咬牙,還是選了7270。
在我的感覺里,除了口紅吸引過我的眼光外,其余的7270和7610我都不是很喜歡那個樣子。也許是因為看慣了平凡的造型,對太時尚的東西缺少感覺吧。就比如時裝流行一樣,喜歡阿曼尼,可是對DIOR無論如何也沒有感覺。7270感覺有點象阿曼尼,很大方得體,高貴,但絕不外露。家里那個性格沉穩的象塊石頭的某人看到我拿回7270,沖口而出的話是,這么大個?我心里竊喜,要的就是這個效果。就象某一日從美國回來的朋友帶了一件阿曼尼的白襯衫給我,別人看了,也就以為是地攤上幾十塊一件的而已,可是穿在身上,那份合體,舒適,自己心里是明白的。7270就給了我這件襯衫的感覺。
曾經很喜歡過7200,那是在警察故事剛出來的時候,吳彥祖拿著它的時候心里面很是心動來著,現在想起來之所以對7610什么感覺都沒有,就是因為已經很老的成龍大哥拿的是那個,說句挨磚的話,一個字,丑?上7200過早的夭折了,盡管毀評如潮,可在我的心里,那個我至今依舊驚為天人的帥哥拿著它壞壞的笑的時候,真是心折啊。
說說7270的感覺吧,這個機子最大的使用上的不便就是功能鍵和導航鍵,尤其是導航向上的時候,我沒有留長指甲,按起來不太順手。數字鍵盤是沒的說,大大的,發起消息來很爽。最喜歡電臺功能,音質清晰的很。錄音功能也很不錯,我把浪漫滿屋里宋妹妹唱的三只小熊錄了進去做鈴聲,很是好玩兒。要說NOKIA太扣門,一根數據線要幾個錢,居然不給配的,真是過份。這款機的信號沒有以往諾機的信號強,說是因為折疊機的緣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