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公司相互配合,以安卓系統的水貨智能手機為主要目標,向手機內偷裝類似于木馬程序的“靜默插件”,之后利用插件“遙控”,偷裝需要推廣的軟件,獲取推廣費用。公司高管及主要參與人員被抓獲。據在案的技術人員供述,“靜默插件”只在Wi-Fi環境下運行,用戶難以察覺,且已經通過技術手段規避了殺毒軟件的檢測。
經鑒定,“靜默插件”還能獲取用戶手機位置,讀寫用戶存儲卡等信息,偷偷上傳手機收發短信、通話信息、通訊錄等個人信息。案發時,警方從公司查獲非法獲取的手機通訊錄達近2000萬條。
被告人楊小慧告訴民警,被抓前,他曾想過利用手機通訊錄,以機主的名義給其朋友發短信推廣產品。
2015年1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楊小慧等10人有期徒刑3年半至1年5個月的不等刑罰。
案情揭秘 刷機之時 安裝軟件賺推廣費
據楊小慧供述,2010年前后,他和陳新、羅真運、張炳合伙在深圳相繼成立深圳萬豐博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和安豐易連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兩家公司是一班管理團隊運營,楊是負責人。
楊小慧說,安豐公司的主要業務是開發APP STORE業務,即“安豐下載”手機軟件,年收入百萬左右。“安豐下載”類似于“蘋果軟件商店”、“豌豆莢”那樣的“軟件商店”APP。
“萬豐公司是給水貨手機刷機并安裝軟件的公司,主要業務是給水貨手機提供ROM(操作系統)包,以及給‘安豐下載’做推廣。”楊小慧說,在深圳華強北街數碼城內他們曾擁有提供刷機服務的手機柜臺近10個,同時還有其他一起合作的手機柜臺。
所謂刷機,即給智能手機重新安裝操作系統,使其功能得到完善,水貨手機因操作系統不同,機主刷機需求更高。
楊小慧說,他們會利用刷機的機會,將一些軟件安裝到手機中。具體操作模式是,“把廣告商的推廣軟件,如廣告、游戲、安卓應用等集成到ROM包,再將ROM包刷進安卓智能手機中,使用手機的用戶如果點擊廣告商的推廣軟件,我們公司就可以獲得推廣費。”
楊小慧說:“一般來說,給每部手機安裝每個軟件,能收1.5元。每次點擊,公司還可以獲得0.8元至3.5元不等的收益。刷一部手機,我們給手機柜臺2至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