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9時,備受外界關注的“IPAD”商標權糾紛一案將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判決結果或將決定商標的最終歸屬并影響蘋果平板電腦在全球的銷售進展。昨日,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金焰對晨報記者表示,維持原判的可能性更大,蘋果“兇多吉少”,而即便蘋果輸掉官司,禁售也“幾乎沒有可能”。
終審結果成類似訴訟參考
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蘋果以3.5萬英鎊從臺灣唯冠手中購得全球商標權,隨后iPad進入中國市場。然而,唯冠深圳公司向蘋果公司發難,稱iPad中國內地的商標權轉讓并沒有包含在3.5萬英鎊的轉讓協議中,要求蘋果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
隨后,蘋果公司陷入與唯冠深圳公司的長期多地訴訟拉鋸戰,最終,廣東省高院開庭審理蘋果與深圳唯冠的確權訴訟終審案。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終審結果將是往后一系列相關訴訟的重要參考。
對于庭審結果,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金焰表示,由于該案涉及多方利益,判決將會產生重大影響,“一般不會當庭宣判”,而蘋果方面如果無法提供新的有力證據,“贏面幾乎為零”。
蘋果新證據或可影響判決
對于終審判決,唯冠方面是否有新的證據或者意見發表,唯冠深圳公司代理律師、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肖才元向晨報記者表示“不便介紹,屆時庭審現場將水落石出”。
在本月23日,唯冠深圳公司將蘋果公司在上海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權,禁止銷售。在庭審中,蘋果公司提出了一份被認為很有殺傷力的新證據,即一份 “IPAD”商標中國大陸地區轉讓協議呈批表,上面有深圳唯冠的負責人楊榮山所批示的“準”字。不過,法庭并未采納這份證據。
在金焰看來,盡管上海法院并未采納這份證據,但這并不意味著廣東高院對這一證據置之不理,因為上海訴訟的觀點是“侵權”,而廣東訴訟的焦點是“確權”,“新的證據與確權直接相關”。
對此,唯冠的代理律師馬東曉表示,蘋果方面沒有所謂新證據的原件,而只是提供了一份復印件,也沒有提供這份證據的來源。
金焰表示,鑒于蘋果委托律師在商標過戶過程中“犯下低級錯誤”,唯冠方面勝訴幾乎沒有懸念,而一旦廣東高院方面認定這份證據,判決也許會發生逆轉。
唯冠發起訴訟意在賠償
在不少受訪法律人士看來,今日判決蘋果敗訴的可能性較大,而蘋果敗訴,是否意味著唯冠方面的禁售、索賠請求逐步變成現實呢?
金焰認為,一旦廣東高院認定“IPAD”商標權歸屬唯冠深圳公司,唯冠可以在上海要求恢復審理侵權案,但“不會出現禁售的情況”。
金焰表示,法院如判決iPad禁售,需要滿足幾個條件,即有被侵權的行為,相關保證金,同時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而且不影響公共利益。“蘋果公司有足夠的償還能力,而且會造成較大的影響,所以不適合進行禁售”。
在金焰看來,唯冠發起與蘋果的訴訟“意在賠償”,而終審判決如判定唯冠勝訴,賠償金也會水漲船高。
此外,一旦蘋果公司被認定存在商標侵權行為,其在中國生產iPad也同樣屬于違法行為,這將對全球最大的代工廠富士康產生巨大影響,因為蘋果iPad的主要生產基地便在富士康深圳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表示,“一旦富士康停產iPad,全球都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