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近期一個幾乎可以與林書豪相媲美的熱門詞匯,頻繁出現在各大網站的資訊文章中。一切起因只為爭奪“iPad”商標,唯冠、iPad、蘋果糾纏不清的三角關系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隨著商標權爭奪戰的升級,目前國內已有多個城市對iPad進行下架處理,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小編將對各大賣場調查iPad銷售的實際情況進行暗訪。
在此之前我們先對這一次的iPad商標門進行一次簡單回顧,以及事件的最新進展。
iPad事件起因
iPad商標事件始末簡要回顧
iPad商標權爭奪戰之所以這么受業界關注,主要是因為蘋果公司是主角之一。唯冠敢于同全球第一市值的公司叫板,無異于小動物從獅子口中拔牙。傳言高達上百億的巨額索賠款以及“iPad”今后的生存狀況成了人們關注的焦點。
iPad改變了什么
當然,除了蘋果,iPad也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它究竟有何能耐能讓大家都來關注它呢?通過下面一組數據也許可以找到答案。
全球PC走勢預測
2010年iPad推出后,改變了個人電腦兩家獨大的局面,沖擊著傳統的臺式PC市場,或許有一天平板電腦在某些領域可以替代臺式PC。
全球MID出貨量走勢圖
而中國消費者感受最深的莫過于mp4轉型為MID,并且全球出貨量逐年增高,足以見得iPad的影響力。
iPad改變了人們的操作習慣
要知道,iPad面世之前個人電腦只有臺式與筆記本可供選擇,iPad的出現無疑解放了不想束縛于鍵盤與空間的消費者。結果導致PC市場加劇衰退,而眾多廠家紛紛推出各自的平板電腦,國內的mp4市場又再次刮起MID旋風,移動互聯網時代來臨。截至2012年2月15日,蘋果CEO蒂姆·庫克(Tim Cook)表示iPad全球銷量已超過5500萬臺。
iPad事件爭議點
正因為iPad產品自身的魅力以及對PC的影響力,才使得此次商標爭奪戰異常吸引眼球?!?a target="_blank">iPad”究竟是誰的?唯冠與蘋果公司的糾紛主要存在以下3個爭議點:
三大疑點
疑點解讀:臺北唯冠與深圳唯冠均有各自的獨立法人,在iPad商標的交易中,蘋果沒有與商標權人進行談判與交易。深圳唯冠公司是iPad商標的擁有人,商標轉讓要與商標權人或委托人進行談判。而報道顯示,蘋果公司的委托方是與臺灣唯冠公司進行談判和交易的。
2.深圳唯冠產品“iPad”名存實亡?
疑點解讀:《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標可以撤銷。目前深圳唯冠較早的一項iPad注冊商標已處于“三年不使用撤銷”待審狀態。受理此項撤銷申請的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如果裁定結果對深圳唯冠不利,那么所有針對蘋果公司的侵權指控就都無法成立。
3.英國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轉讓途徑是否合法?
疑點解讀:蘋果通過英國“白手套”公司簽約,涉嫌欺詐,是對商業慣例的誤讀。大公司要收購商標、域名之類的知識產權,都是通過代理出面。因商標、域名之類的資產,雖然本身有一定價值,但只有背后有美譽度的產品或服務支撐,價值才會大幅增長,如果大公司自己出面買,肯定會遭遇坐地起價,所以通過“白手套”買更能反映其本身價值,也更符合經濟規律。
iPad事件的影響
iPad事件對我們的生活有影響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此次的商標爭奪戰對于大部分消費者似乎并沒有直接的利益沖突,也會對事件的走向表示好奇,蘋果公司該如何應對?看戲模式開啟。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看此次iPad事件所帶來的影響。
百度指數-唯冠
憑借著這次商標風波,唯冠一夜之間成了家喻戶曉的品牌,無論最終結果如何,會有人記得有個叫“唯冠”的家伙曾經叫板過“蘋果”。
百度指數-iPad
同樣,iPad熱度再次上升至最高點,或許對于iPad的宣傳造勢是一種好事,可惜蘋果還得花費精力想好怎么處理這件事情。
百度指數-iPad3
猶抱琵琶半遮面的iPad3似乎并沒有因為此次的時間而火熱起來,連日來曝光的各種諜照似乎都沒能敵過唯冠,有點失寵的感覺。
百度指數
從三者的指數熱度對比來看,唯冠無疑是這場糾紛的贏家,而iPad也獲得了更高的關注,如果說這是一場商業炒作,又給iPad3的出場開了個好頭。
此次事件的另一個影響,便是深圳唯冠向工商機關舉報蘋果公司侵犯商標權,工商部門還真的“嚴格執法”,打擊“侵權產品”。據了解中國已有多個城市對iPad進行下架處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接下來小編對廣州多家iPad賣場進行實地暗訪。
實地暗訪各大iPad產品賣場
2012年2月10日。深圳唯冠公司起訴美國蘋果公司iPad商標侵權案一審宣判:蘋果公司敗訴,法院頒布蘋果iPad 2禁售令。國內多地區工商局接到相關律師函,調查侵權iPad。
依《商標法》第53條,商標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部門開始對蘋果公司“違法”使用iPad商標執法了。目前全國多地工商部門已介入調查,其中石家莊等地的iPad已被工商部門查扣。這讓蘋果公司與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標權之爭,進一步升級。
可是呢,如果工商部門真的依法“銷毀侵權商品”iPad,實在屬于暴殄天物。畢竟,侵犯商標權一般來說,屬于侵犯私權,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民事訴訟解決。深圳唯冠用“庭外技巧”,舉報蘋果,讓工商去查處iPad,實在是讓工商部門左右為難。不查吧,不是嚴格執法;查吧,這畢竟不是真的“假冒偽劣”,侵害消費者權利,危害公共安全,而這完完全全只是企業利益之爭。
各地新聞報道中國內多個城市有部分賣場對iPad進行下架處理,可是當小編來到廣州各大iPad產品賣場進行暗訪詢問時,卻得到不大一樣的結果。
蘋果授權專賣店(非正常情況下拍攝)
通過對廣州一家蘋果授權專賣店的調查了解到,iPad仍然是有貨的,只不過現貨和存貨量較少,可能是為了iPad3上市讓路,也有可能是針對這一敏感時期的應對措施。
蘇寧賣場(非正常情況下拍攝)
國美賣場(非正常情況下拍攝)
同樣的,在國美和蘇寧廣州店的調查得到了與蘋果授權店幾乎一致的回復,iPad2目前在店里只有少量存貨,就算是大量購買也需要調貨,也許這是希望工商部門來查扣產品時盡量減少損失吧。
對實地賣場調查之后,讓我們一塊兒來看看中國的眾多電商是如何處理此次商標事件的。
說到電商人們可能首先會想起京東、天貓等國內知名電商,隨著此次iPad事件的升級它們的應對措施可能會成為業內的風向標。
京東截圖
關注網絡的朋友發現京東已經對iPad進行下架處理,這一舉動引來不少猜測。
一淘商品搜索截圖
新蛋商城
天貓商城
蘇寧易購
通過一淘和其余電商對“iPad”進行搜索,發現除了京東與亞馬遜中國外,各大電商均有iPad售賣。而亞馬遜中國是接到蘋果官方的明文通知要求下架,京東作為國內唯一下架的電商又再次引起了關注。
眾說紛紜
唯冠——深圳唯冠代理律師馬東曉表示,唯冠并沒有專門請求北京工商部門查封iPad網絡銷售渠道。他坦承,自己并不了解蘋果要求電子商務網站下架iPad的原因。
亞馬遜中國——亞馬遜中國相關人士表示,公司下架iPad是因為接到蘋果公司通知,并根據其銷售策略進行調整。該人士稱,蘋果沒有說明這一舉動是否與iPad商標權案有關。
工商部門——工商總局新聞宣傳處發言人稱,目前iPad商標侵權案進入司法審理階段,由于結果尚未揭曉,只能等待?!艾F在無統一的對外口徑?!?/P>
因此電商是否能夠繼續對iPad銷售還得看本案最終的判定結果,在此之前各大電商銷售iPad的行為并不受到法律和工商部門的制約,或許京東對iPad進行下架只是較為保守的一種做法,作為行業老大有時是要穩妥一些。
此次商標爭奪戰唯冠與蘋果各執一詞,紛紛拿出自家的殺手锏,非得分個你高我低。從歷史時間上來看,唯冠似乎掌握著“iPad”商標的主動權;而從產品來看,蘋果更像是主人。對于唯冠和蘋果,你支持誰?
支持唯冠的理由
理由一:唯冠是中國企業
是中國人當然得支持中國的企業,同胞有難豈能袖手旁觀,更何況此事與中國廣大消費者沒有直接的利益沖突,就算不能以身作則精神上的支持還是值得鼓勵的。
其次,這也不是中國企業第一次被外國企業欺負,歷史上就發生過不少血淋淋的例子:
海信
案例1:海信公司于1993年在中國工商局注冊了“海信”商標,外文名為Hisense。1999年1月,“海信”商標被認證為“中國馳名商標”。但幾乎是在同一時間,下屬于德國西門子集團的博世西門子公司在德國和歐盟同時注冊了HiSense(第三個字母大寫)商標。根據《馬德里條約》有關規定,德國公司注冊的商標使用權同樣適用于歐洲其它18個國家。這就意味著,“海信”產品將不能進入歐洲市場,否則就會被視為“侵權”。
五糧液
案例2:2003年1月23日,韓國人就通過將五糧液的漢語拼音“WULIANGYE”注冊成商標的方式,把這個品牌價值高達358.26億元中國歷史名酒攬入了自己的懷里。經過長達14個月的拉鋸戰和三個回合的舉證,五糧液憑借其極高的品牌知名度、無可爭議的市場地位和強大的專業支持,最終爭回了屬于自己的商標權利,并將中文標識和漢語拼音一起向韓國商標總局提起了注冊申請,這也是中國白酒企業首次在跨國商標糾紛中獲勝。
狗不理
案例3:上個世紀80年代,原天津狗不理包子飲食集團公司與大榮株式會社合作,在日本開設了天津“狗不理”分店。大榮株式會社借“狗不理”商標在日本沒有注冊之機,于1993年擅自在日本把“狗不理”商標第43類餐飲搶先注冊在自己名下。這枚商標的有效期到2005年7月31日,過后“狗不理”索回了自己的商標,但這時“狗不理”商標在美國都被遭遇了搶注,涉及商品類和服務類的商標。
理由二:唯冠被貼上標簽
唯冠被貼上標簽
在事件發生的同時,唯冠這一家名不見經傳公司引起了許多人的興趣,究竟是什么來頭敢和蘋果公司叫板還索賠巨額?后來經過調查發現,曾經輝煌一時的唯冠如今面臨著財務危機,巨額債務償還和謠傳的索賠金額似乎無情中就將“無賴”“債務危機”“瀕臨倒閉”“國產”標簽貼在唯冠身上,這是很不公平的,看待此次事件只能從法律的角度出發,無論對方是怎樣的現狀。
理由三:唯冠注冊商標在先
這就是iPad
從商標的注冊時間上來看,唯冠的確是“iPad”的主人,雖然此“iPad”非彼iPad,外形、功能和品牌知名度遠不如對手,但以先入為主的角度來說,唯冠的確是“iPad”商標的持有人。
支持蘋果的理由
蘋果作為當今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一舉一動都受到人們的關注,因其產品的創新獲得了廣大用戶的青睞,此次商標風波自然會有不少“果粉”站在蘋果這一邊。
理由一:購買“iPad”商標時或被欺詐
唯冠
雖然作為一家大公司在向唯冠購買商標時使用白手套公司有點欺騙性質,但這也是無可厚非的。沒想到深圳唯冠還留了一手,深圳唯冠與臺北唯冠是兩個獨立法人,這個小動作將成為此次商標爭奪戰勝敗的關鍵。
理由二:兩個“iPad”根本就是不同的產品
當深圳唯冠在新聞發布會亮出自家產品“iPad”時有人傻眼了,這兩個iPad感覺就像是兩個時代的產物,而且功能相差甚遠。因此深圳唯冠要拿著這個產品打贏了蘋果的iPad,果粉自然不樂意。
商標侵權的構成還有一個必要條件就是“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在本案中,由于蘋果公司的iPad產品知名度很高,所以消費者不會將蘋果公司的產品誤認為是深圳唯冠的產品,所以不會造成混淆和誤認,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并不構成侵權。
理由三:在華iPad若消失影響不容小視
難道又要排隊買iPad?
若本案最終深圳唯冠勝訴,iPad在中國的銷售無疑是一個問題,屆時消費者只能選擇去香港購買水貨或是通過網購的方式購買iPad,以這種形式來迎接iPad3的到來實在是果粉最不愿意看到的。其次,中國內地平板產品將被大量安卓和山寨MID取代,前景不容樂觀。
商標爭奪戰引發全民討論
廣東高院將對此次“iPad”商標爭奪戰劃下一個圓滿的句號。相信不少網友通過此次事件對商標法也有了一定的認識,對于此案還是有不少值得討論的地方,包括最終的審判結果也相當引人關注。
1.商標權
商標權,本身是經政府授權的排他性權利,是法定之權,而不是自然權利。原則上說,誰先注冊誰擁有,只有個別例外情況:
一是“在先使用”,如果蘋果事實上先推出iPad產品,之后唯冠才注冊了這個商標。按《商標法》第31條,唯冠要尊重蘋果的“在先權利”,不能以自己的商標權禁止蘋果賣iPad。
二是“惡意搶注”。事實上深圳唯冠注冊此商標,是在10年之前,不存在搶注。所以,按商標的登記權屬,排除了“在先權利”等情況,iPad的商標權屬于深圳唯冠。這與官司是否終審沒有必然關系。
值得注意的是,各國商標法遵循的原理基本都是“注冊在先”,即誰先注冊了這一商標,誰就擁有這一商標的權利,這也才有了“中國百年老店的商標被國外知識產權機構搶注”的事件。但為彌補“注冊在先”原則可能在實務中產生的紕漏,商標法還規定“使用在先”的原則,即使用在先的人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對抗注冊在先的商標權利人。
在蘋果與唯冠的案件中,蘋果2010年在市場上推出iPad產品之前,并沒有使用過iPad這一標識,所以不存在“使用在先”的情況。
從“注冊在先”來看,成立于1995年的深圳唯冠公司在2001年取得了“iPad”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唯冠的主營業務是顯示器等。此后,2001年到2004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臺灣唯冠分別在歐盟、韓國、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亞、泰國、越南等國家和地區共計獲得8個“iPad”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
2.經濟賠償
當然這個假設是建立在深圳唯冠勝訴的前提上來討論的,如果法院判定侵權成立,深圳唯冠可能得到什么樣的法律救濟?
在商標侵權案中,商標權人可以得到的法律救濟主要有兩種: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一旦判定侵權成立,那么停止侵權就是必然的結果。這就意味著,iPad產品全部退出中國市場。那么,深圳唯冠能得到多少經濟賠償呢?
對于這個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點,決定賠償金額的關鍵在于深圳唯冠是否實際使用iPad商標,而且,個人認為,由于深圳唯冠只能追訴蘋果公司近兩年的侵權行為,因此深圳唯冠需要證明在最近的兩年內曾實際使用iPad商標。否則,最多也就能拿回點為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
據了解,蘋果一旦在29日終審敗訴,除面臨深圳唯冠的巨額商標侵權索賠外,還可能面臨巨額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
相關數據顯示,從2010年四季度到2011年三季度,蘋果iPad系列平板電腦累計在中國銷售了362萬臺。若按照均價每臺3000元計算,蘋果在中國iPad系列產品營銷至2011年第三季度,已達108億元。若二審敗訴,工商部門對iPad的最高罰款可能超過300億元。
編輯觀點:中國有句俗話說得好,和氣生財。作為一名普通的消費者來說,當然最好還是希望唯冠與蘋果能夠和平解決糾紛,倘若唯冠能夠從這次案件中獲得資金重新步入正軌,為社會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自然是好的結局。而蘋果就當花錢買教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