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有關iPad中國商標權糾紛愈演愈烈,截至目前全國至少已有10多個城市下架iPad。隨著蘋果在華經銷商深圳順電被判侵犯深圳唯冠iPad商標權,預計將有更多地區下架iPad。
深圳唯冠與蘋果公司之間有關iPad中國商標權的糾紛鬧得紛紛揚揚,上周五深圳唯冠高調召開維權會,指責蘋果公司在獲得iPad商標過程中通過“精心設計”騙取了相關商標。
在深圳唯冠召開維權會的當天,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判決書,判定蘋果經銷商深圳市順電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家華分店(以下簡稱“惠州順電”)禁止銷售蘋果iPad相關產品。這是iPad商標糾紛開始至今,第一家被法院判定敗訴的蘋果經銷商。
據悉,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10日立案受理了深圳唯冠起訴惠州順電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一案,并分別于2012年1月6日和2012年2月13日公開開庭審理。在審理過程中,惠州中院追加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為本案的第三人。
判決書顯示,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惠州順電和第三人應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并判決如下:
“一、被告深圳市順電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家華分店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1590557號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二、被告深圳市順電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家華分店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賠償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7580元。
本案受理費50元,由深圳市順電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家華分店負擔。”
全國10多個城市將iPad下架
針對惠州市中院的判決,唯冠代表律師馬東曉表示,人民法院的判決表明工商部門對蘋果iPad進行查處沒有任何問題,而且沒有必要等到iPad權屬訴訟的二審判決。
日前,深圳市中級法院曾一審判定,蘋果公司不擁有iPad中國商標權。隨后蘋果公司向廣東省高級法院上訴,目前此前正在進行二審。在此過程中,全國有近20家工商部門開始調查iPad商標權問題。
馬東曉認為,此時此刻以及可預見的未來,iPad中國商標權都是歸深圳唯冠公司所有,法院判定經銷商侵權沒有任何問題。
他認為,雖然這一判決還未正式生效,但可以預見的是,很多地區包括線上、線下渠道銷售的iPad產品都會下架。“如果不下架,就可能被追求責任。現在惠州法院只是判罰幾千元,而如果惠州工商部門采取行動,可能就不是幾千元的問題了。精明的銷售商不會愿意跟著被罰。”
據悉,目前多地經銷商已經不敢公開銷售iPad,其中對iPad進行下架處理的城市已經波及天津、鄭州、福州、揚州、成都、石家莊、滄州、海口、威海、臨沂等至少全國10多個城市。此前,包括京東商城、亞馬遜中國等在內電子商務網站也將iPad產品下架,但據稱這些網站下架iPad與商標權無關。
值得注意的是,惠州中院日前下發的判決書只是一審結果,尚未正式生效。馬東曉預計,惠州順電或者作為案件第三人的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將很快提起上訴,以便拖延判決生效。
或將影響iPad 3在華上市進程
iPad中國商標權糾紛影響iPad產品銷售已經成為事實,而讓蘋果更為頭疼的可能是這一糾紛還可能會影響iPad 3在中國的上市進程。據媒體報道,蘋果可能在今年3月份正式推出iPad 3。
易觀國際分析師孫培麟表示,這次商標訴訟事件會對iPad 3在中國市場上市進程有很大影響。“由于國內用戶對蘋果iPad 3有很高需求,且蘋果產品在中國市場的銷售增速較高,因此對于蘋果來說,不存在放棄中國市場的選擇。”
易觀國際的數據顯示,從2010年第四季度到2011年第三季度,蘋果iPad系列平板電腦累計在中國銷售了362萬臺。
孫培麟認為,對于蘋果來說,若侵權成立應該只是面臨兩種選擇,交付罰金,并支付商標使用費用,或者交付罰金,后續產品更名上市。“蘋果較為重視品牌形象,因此從全球化運營角度來說,偏向更名的可能性不會很高。”
他認為,蘋果iPad 3短期不上市將會對國內市場產生以下兩種影響:一是國內水貨渠道都會在短期內獲得巨大暴利;二是,三星、聯想等相關娛樂定位的平板電腦獲得一定市場機會。
據一淘網上的iPad 2價格走勢顯示,近一兩周16G iPad 2價格小幅上漲,從兩周前的3620元漲至3640元,其它32G、64G商品價格也有小幅上漲。而在北京中關村,水貨iPad 2的售價已在最近上漲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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